根據(jù)教學計劃安排,為了有效開展法治宣傳教育,培育和弘揚憲法精神,2019年12月4日在第六個“國家憲法日”當天,經(jīng)管系舒江云老師組織營銷1801、1802班90多名同學開展“國家憲法日活動”團日活動,前往南寧市江南區(qū)人民法院進行旁聽案件審理。
當天法院進行一起運輸毒品犯罪案件的審理,根據(jù)被告人犯罪的事實、性質(zhì)、情節(jié)及對社會的危害程度,當庭判處其有期徒刑十五年,并處沒收財產(chǎn)5萬元。庭審結束后,審判長張法官及時進行了普法宣傳,不僅向同學們講解了“國家憲法日”的由來和意義,還講解當前毒品犯罪的嚴峻形勢以及國家對此的打擊力度。張法官教育同學們,大學生是步入社會的黃金時代,要加強自身的思想保護意識,不輕易相信陌生人,鞏固自身防毒拒毒的思想防線,堅決抵制毒品,做一名優(yōu)秀的中國公民。
回來的路上,同學們討論熱烈。通過參加本次案件旁聽,直觀感受法院的立案、執(zhí)行、審決工作,真切體會法庭審理的嚴肅與莊重,加深了學法、懂法、守法、用法的意識。
(張法官向同學們講解案情)
(同學們在法院門口合影)